本站讯 按照《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有关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1274号),选择黑龙江奋斗水库、安徽江巷水库、福建上白石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等12个项目作为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启动第一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工作,将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