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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于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对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以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以及现场监管、日常巡查等制度,维护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秩序。 本次检查由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组织,检查范围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长江干流河道及省际边界河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制、现场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现场监管及日常巡查情况,重点是可采区现场监管办法、河道日常巡查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和监管巡查记录填报情况。三是对非法采砂活动打击与查处情况。四是禁采期采砂船舶集中停靠情况。五是沿江砂场管理情况。六是两部合作机制2014年度工作要点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