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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于2014年8月15日~11月15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淮河流域河道采砂集中检查,坚决打击淮河流域非法采砂,巩固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航运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本次集中检查由水利部统一部署,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和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四省水利厅负责实施。检查的重点:一是采砂船只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航运安全,危及重要水工程、桥梁、航道、码头、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二是非法采砂打击和执法情况、采运砂船只管理情况及沿河砂场整治情况;三是采砂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检查重点,对2011年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采砂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采砂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薄弱环节的重要区域、重点河段进行集中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本次检查分为集中自查、整改落实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各单位集中检查时间不少于10天,要于9月15日前完成;9月15日~10月2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要印发整改通知,指导督促各地进行整改;10月25日至11月上旬,水利部将适时组成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采砂管理问题较集中、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地区和河段,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通知强调,当前正值淮河防汛主汛期,此次集中检查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淮委和四省水利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整改,确保检查达到预期目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采砂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非法采砂高发频发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要适时组织专项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分类梳理,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淮委和四省水利厅要指导督促各地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