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中心水闸处党支部赴江苏开展水闸降等与报废情况调研
日期:2023年07月28日 17:37:28来源: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点击数:字号:【

现场查看

座谈交流

参观考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聚焦水闸安全管理难点,了解基层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现状,科学制订《水闸降等与报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7月26日至28日大坝中心水闸处党支部赴江苏省苏州、泰州、扬州等地调研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情况。

调研组先后前往苏州常熟市徐六泾闸、白茆老闸、白茆新闸、相城区冶长泾闸,泰州靖江市夹港老闸、季市套闸,江苏省江都水利水利枢纽土山坝涵洞等工程现场,实地查看了已报废水闸处置情况和拟报废水闸的安全现状,参观考察了江都水利水利枢纽运行情况、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展示厅和江都水利枢纽展览馆。分别与苏州市水务局、常熟市水务局和相城区水务局,泰州市水利局和靖江市水利局,江都水利枢纽管理处的领导和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交流了水闸降等与报废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难点以及工作建议;调研组介绍了水利部开展《规定》制订的工作计划、其他省市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进展情况及好的做法,并对科学实施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我国水闸数量众多,在防洪减灾、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有重大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巨大。但大多数水闸修建于20世纪50~70年代,经过长期运行,一些水闸功能效益指标已达不到设计要求,再加上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经济上不合理,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风险;此外,受流域规划调整及社会经济发展影响,一些水闸功能完全丧失,还有一些水闸功能被其他工程替代,甚至有的水闸已被冲毁,为防范化解水闸安全运行风险,水利部运管司委托水闸中心开展《规定》制订工作,指导水闸降等与报废科学实施。为做好该项工作,水闸处认真梳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开展了全国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情况书面调研,共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和黄委、淮委、海委、太湖局的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报告,起草了《规定》(初稿)。

为进一步验证《规定》的可操作性,结合党支部党建工作安排,在江苏省水利厅运管处的配合下对13个地级市和8个直管处进行了书面调研,经梳理分析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进行现场调研。通过本次调研,查看了江苏省内一些水闸报废后采取妥善措施的典型范例,借鉴了相关先进经验,同时也交流了水闸报废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探索了水闸报废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对进一步完善《规定》相关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版权所有
南科院联系电话:025-85828808  网站联系电话:025-85828808  苏ICP备05007122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