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审定,湖北省水利厅发布《2021年湖北省湖泊保护与管理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1年,全省列入省级湖泊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数量未减,面积没有萎缩。所有湖泊都划定了保护范围、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21年,全省湖泊水质基本稳定,主要湖泊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24个省控湖泊的29个水域中,水质为Ⅱ~Ⅲ类的水域占31.0%,Ⅳ、Ⅴ类水域占69.0%,无劣Ⅴ类水域。湖泊生态保护稳步推进,完成生态修复规划的湖泊293个,正在实施的湖泊生态修复项目120个,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3个,32个湖泊退捕渔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妥善转产安置。2021年全省市级湖长开展巡查856次,督办解决突出问题1762个,各涉湖市受理并处理举报262件,查处涉湖案件7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