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海河流域省级河湖长第一次联席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各地工作经验,部署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海河流域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域统筹与区域协作,凝聚治水管水护水合力。 联席会议召集人、北京市代市长殷勇主持会议,水利部副部长刘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常务副召集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作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报告。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内蒙古、辽宁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 殷勇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几年来,河湖长制持续迭代升级,对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重大责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守护幸福安全河湖;要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合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好海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系统研究解决流域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保护治理机制,携手推进河湖治理现代化。 刘伟平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级河长办和河湖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持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一大批健康美丽幸福河湖相继建成。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阶段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深入研究好用好联席会议机制,搭建好跨区域协作平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