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方案,研究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抓好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充分发挥黄河保护法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逐条梳理黄河保护法赋予水利部门包括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的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细化实化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完善黄河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体系,扎实做好立法、执法、普法全链条各环节工作,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作用,加强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不断提升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效能。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要积极对接各类金融机构,根据水利基础设施的功能属性、投资规模、收益能力、建设周期、运营管理等方面不同特性,找准定位、创新产品,统筹高效使用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商业性金融支持。要持续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大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积极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快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构建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合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