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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
日期:2018年01月09日 11:29:09点击数:6255次字号:【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了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我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院农电所荣获“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中央文明委每三年组织评选并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我院于2011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经中央文明办审核、中央文明委批准,我院持续保持该称号。

根据水利部文明委《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第八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经我院推荐,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通过申报、现场检查考核、水利部文明委审定,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荣获第八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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