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从1月26日在京召开的水利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办公室会议上获悉,2014年,两部相关部门和长江沿线各级水利、航道、海事、公安等部门按照两部合作机制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紧密合作,依法履职,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维护了河势稳定,使长江干流河道采砂总体可控,保障了长江干流防洪和通航安全。 责任落实不断深化。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汛前向社会公布了沿江各地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现场监管责任人名单。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将采砂通航管理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将各单位责任人名单对外公示。各地注重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考核机制,一些地方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纳入省政府对沿江各市政府改革发展目标考核或采取签订责任状的方式,促进了采砂管理责任落实。 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水利部于5月组织开展了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专项检查,10月又与交通运输部联合组织开展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检查,并向沿江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沿江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在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多次组织巡江检查,定期开展河道巡查,严格采区监管、禁采期采砂船集中停靠点管理,维护了正常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集中打击及时有效。为扭转长江湘鄂边界河段出现涉砂船聚集偷采的局面,长江委组织湖北、湖南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使长江湘鄂边界水域大规模聚集偷采局面得到有效遏制。长江航务管理局加大对非法采砂影响通航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了历时6个月的“长江干线采砂通航管理专项活动”,成立12个区域行动小组,依法加强航道保护以及涉砂船舶的管理,确保了长江干线航运安全畅通。 两部合作不断深化。长江委会同长航局多次就鄂赣边界河段采区解禁事宜共同进行研究协调。8月,湖北、江西、安徽三省水利厅签订了《长江鄂赣皖交界水域区域合作联动工作协议》,建立了联动机制,推动了黄冈、九江、安庆三市边界水域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区域合作。10月,湖北、湖南两省水利厅签订了《长江湘鄂边界河段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了两省联合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的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两部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2015年度工作建议计划,报两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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