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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建管[2014]212号、办建管[2014]213号),决定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和信息报送制度。
《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抓紧建立完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按照项目隶属关系,逐座水闸落实项目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根据《总体方案》尽快明确所属项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建后管护等工作责任,切实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各地各单位所报送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水利部将在相关媒体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层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跟踪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资金管理、质量、进度、安全、竣工验收、建后管护以及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自2015年起,各地各单位按季度统计所属项目实施情况,水利部汇总后将每季度定期通报。